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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辽宁省新引进人才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1-09  点击:[]

各位老师:

根据辽宁省《关于推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辽人社发〔2018121号)的通知,现开展新引进人才奖励申报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 申报对象

201911日(含)至20191231日,新招聘(录用)的符合奖励条件的已出站的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 申报条件(符合条件之一)

1. 业内公认招收单位认定的全球排名前200的国 () 内外高校优秀博士毕业生来辽宁做博士后研究出站后留在辽宁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以上正式聘用合同的人员;

2. 业内公认招收单位认定的全球排名前200的国()内外高校优秀博士毕业生在辽宁省行政区域以外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或省级创新实践基地做博士后研究出站后到辽宁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 ()以上正式聘用合同的人员。

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取得博士学位的毕业高校的排名情况以其正式取得博士学位年度的“TIMES大学排名”“QS 大学排名”“USnews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大学排 名公布数据为准。

三、 奖励标准

符合奖励的已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省政府一次性给予每人30万元奖励(人民币)

四、 奖金管理

因个人原因不能履行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所获奖金须全额返还。

五、 申报材料

1.电子版:《附件新招聘(录用)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奖励申请汇总表》

2.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供本人取得博士学位年度的“TIMES大学排名”“QS大学排名”“USnews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大学排名公布的高校排名情况复印件

备注:四大排名2017年发布的高校排名即2018年度排名,2018年发布的高校排名即2019年度排名。

3.纸质版: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聘用合同及博士学位证书 (复印件)

六、 申报时间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201101700,将申报材料送至人事人才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a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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