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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通知

2021-09-30  点击:[]

各位老师:

  经学校申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学校2020年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特殊评审及教职工转正定职等岗位聘任情况,为我校发放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从即日起学校开始办理该证书,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1、2020年1月至今经我校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在职人员;

2、2020年前经我校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且未办理过证书的在职人员,本人提交未办理声明,经所在单位审核,人事处核实后可以办理;

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在我校办理证书已丢失需要补办的在职人员,本人需在《大连日报》上声明原证书作废,人事处根据声明进行补办;

4、来校前在原单位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不能办理证书。

二、工作流程

1、学校发布通知。

2、符合条件的老师准备1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照片后面请用圆珠笔写上您的姓名),于2021年10月11日16:00前交到人事人才办公室。

3、人事处对各部门汇总的老师申请进行审核,进行证件制作;证件制作完毕后通知部门取回。

三、其他相关说明

1、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需要办理证件的所有在职人员;

2、只办理本人具有的最高专业技术资格的证书;

3、《2021年办理专业技术职称证汇总表》请将电子版发Email:ytliu@

4、服务电话:84708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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