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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的通知

2023-10-11  点击:[]

各学部、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3408号)文件要求,现组织我校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的申报及评审推荐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条件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本科人才培养作出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221231日)本科教学经历;

2.具有教授职称,向一线教学工作业绩突出的教师倾斜;

3.20202022年,面向本校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4.非现任校级领导。

二、申报名额

1.我校可推荐6名。以学部(学院)为单位进行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每个学部(学院)至多推荐1人。

2.第二批国家级一流课程的第一负责人不占学校推荐名额,推荐安排后续另行通知。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需填写《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

2.请各单位由党政联席会议进行推荐并公示,党委需对申报人的师德师风和学术行为表现进行审查,并提交推荐工作报告(模板见附件3)。师德师风表现证明需加盖各单位党委公章、由党委书记签字。申报人是否有违法违纪情况由教务处统一报请纪委审查。

3.请有意申请的老师于1013日(周五)20:00前提交《汇总表》、《推荐表》、推荐工作报告电子版至ctr@dlut.edu.cn。学部联系人:方芳;电话:84707241

校联系人:吴迪;联系电话:84708593

4.学校将遴选出的推荐人选报请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校园网公示后无异议后,于1031日前报辽宁省教育厅。通过学校评审的候选人需准备20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mp4/rmvb格式,不大于300M),录像内容要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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