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经校教务处通知,为适应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需要,根据我校与相关高校联合培养本科生协议,本学期我校将从2023级(五年制2022级)本科生中选派部分学生赴国内相关高校交流访学,时间为一学年(2024.9—2025.7)。请本学院(建设工程学院)有意向申报的同学认真阅读通知,并按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一、交流访学学校院系情况介绍
东北大学:http://www.neu.edu.cn/zzjg.htm#yxsz
哈尔滨工业大学:http://www.hit.edu.cn/11589/list.htm
华东师范大学:https://www.ecnu.edu.cn/wzcd/xxgk/yxsz.htm
华南理工大学:https://www.scut.edu.cn/new/8996/list.htm
吉林大学:https://www.jlu.edu.cn/jgsz/yxsz.htm
山东大学:https://www.sdu.edu.cn/jgsz/xysz.htm
厦门大学:https://www.xmu.edu.cn/xbyx/shkxxb.htm
中国海洋大学:http://www.ouc.edu.cn/bmsz/list.htm
中南大学:http://www.csu.edu.cn/xyxk1/ejxy.htm
二、报名条件及选派办法
1.交流访学学生应符合下列条件:身心健康;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适应能力;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
2.符合交流访学选派标准的学生自愿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请本学院(建设工程学院)申报的同学于5月24日10:00前提交以下材料:
纸质版材料请于工作日工作时间提交至学院3号楼301室丁老师处。
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dingyifei@dlut.edu.cn。
(1)《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内交流访学学习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纸质版需完成至【所在班级辅导员或班主任综合评价】处)。
(2)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纸质照片2张(背面请注明“申请高校名称+姓名”)、同版证件照电子版(照片命名为“申请高校名称+身份证号+姓名”,jpg格式)。
(3)《2024年大连理工大学赴国内交流访学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三、各学院交流访学名额
2024年本学院交流访学学校及名额分配见附件3。
四、其他事项
1.学生在申请前应认真学习《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国内高校联合培养本科生的管理办法》(见大学生手册)和学院相关制度,充分考虑到交流对个人绩点、奖学金评定、免试推荐研究生等事宜的影响,理性申报。确定参加交流的学生,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应完成交流,不能退出。
2.为更好地完成在合作高校的交流学习,学生可登录接收学校教务管理部门网站查询相关培养方案。
3.新学期具体选课、食宿、教材等问题由接收学校负责安排。
4.在我校曾受过退学警告的学生,不建议参加选派。
5.教务处将在夏季学期结束前统一发放交流学校寄回的录取通知、报到须知等材料。派出的学生应在离校前办理好休学手续,返校前办理复学手续。
6.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务学籍室联系:0411-84708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