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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党员“两优一先”评选细则

2009-08-19 党委 点击:[]
  

        为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在广大学生中树立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的学生党员形象,强化学先进、赶先进的风气,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党建工作,学校决定在每年“一二·九”期间开展学生党员的党内“两优一先”评选和表彰工作,大力宣传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和先进学生党支部事迹。

     1、优秀学生党员评比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胸怀报国之志,对党忠诚老实。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2)模范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国家的利益,维护校园和谐。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能把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统一起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4)善于团结协作,关心集体,发挥团队协作精神。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出色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成长成才过程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勇于解剖自己、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正确对待和接受同学的监督和教师的批评教育。

(6)坚持求真务实,坚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坚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严于律己、乐于助人,在出现利益冲突时表现出共产党员应有的品格和作风。

 

     2、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评比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胸怀报国之志,对党忠诚老实。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2)模范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国家的利益,维护校园和谐。

(3)了解党的业务知识,出色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富有成效的党支部活动;在工作范围内,为加强支部建设发挥核心带头作用。

(4)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倾听同学意见,帮助同学解决困难,做同学的知心朋友,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充分发挥党组织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5)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带头做好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警醒,在成长成才过程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先进学生党支部评比条件

(1)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认真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院党委的决议,引导支部成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

(2)党员培养教育和发展工作认真到位;敢于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团结。

(3)党支部能够创造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支部活动,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内容充实,有完整的记录,考勤严格;有阶段性工作计划,并努力落实计划安排。

(4)积极研究和探索党支部工作规律,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学生的思想情况,主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党支部有战斗力和凝聚力,在所在学院(系)学风建设和学习工作中业绩突出,整体模范作用好,党支部和党员在其中起骨干作用。

(6)党支部拥有一定数量的积极分子队伍,能定期组织有显著成效的思想政治学习,支部成员无违纪现象。支部重视积极分子及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工作

(7)支部的宣传工作

(8)按时收缴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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