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学部2017-2018学年“建工之星——自强之星”评选通知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挖掘、宣传大学生身边的自强典范和感人事迹,现决定开展建设工程学部2017-2018学年“建工之星——自强之星”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参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远大的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遵守国家、学校各项法规、制度,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勤工助学活动,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家庭经济困难,在经济上积极追求自立,表现出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顽强的毅力,自强不息,勇于进取;
4. 曾被评选为“校自立自强标兵”的学生不推荐至学校参与本学年校自立自强标兵评选,但可参与本学年“建工之星——自强之星”评选。
二、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
1.学生本人申报(2018年10月23日上午11点前报至各级队辅导员处)
申报学生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2017-2018学年“自立自强标兵”申报表》并撰写个人事迹材料(需另附页),以第三人称行文,各部分行文设小标题,内容真实突出,生动描述个人学习成长过程中的自强奋斗经历,全文字数 2000 字左右。
2.学部打擂(2018年10月24日下午15:30五楼多功能厅)
申报学生每人准备3分钟PPT自述,2分钟评委提问。评审小组由老师和学生代表组成。
3.学校推荐及拟获奖名单公示
根据票数情况,确定排名第一的同学为拟获奖同学,并推荐至学校参加自立自强标兵评审(该同学需要于10月25日中午12点前完善个人事迹材料并填写《大连理工大学 2017-2018 学年“自立自强标兵”申报汇总表》交至辅导员处)其他同学根据后续整体“建工之星”的评选情况,参与拟获奖名单公示,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
4.对获奖者进行表彰
三、补充说明
1、“自强之星”的评选为“建工之星”评选中的子系列,整体要求安排参照“建工之星”评选要求。
2、本次“自强之星”评选人数≤3人(若推荐至学校参加评选同学成功获评则不占用此名额)
建设工程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