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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退休流程办理

2024-04-23  点击:[]

一、本科生课程

根据学校教务处《大连理工大学教师教学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退休前最后一个学期,原则上不再安排本科教学相关工作。

联系人:丁艺菲 84708101

二、研究生培养

 联系人:姜岳峰(博士)84708101   张丽敏(硕士)84707960

三、科研项目

退休教职工可继续负责其承担的各类纵、横向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参照在职教师管理,无须办理转接手续。教职工退休后,仍请遵守项目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顺利完成项目的结题结账。

联系人:王可佳 84706360

四、公共事务

教职工退休后原则上不再承担公共服务、学术机构和行政管理等工作,如专业负责人、博士点点长、各委员会委员、安全员等。学院机关各部门和研究所应及时梳理临退教职工所承担的公共事务工作,做好换届、接替及工作交接。

本科专业联系人:丁艺菲 84708101;

研究生工作联系人:姜岳峰(博士)84708101  张丽敏(硕士)84707960;

各委员会委员由该机构成立的负责部门联系;

安全员联系人:王威84708500

五、固定资产

教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前,请核对本人名下的所有国有资产明细和公共教学科研资料,根据学校资产处《大连理工大学仪器设备、家具管理办法》,在离职、离岗前完成仪器设备、家具实物移交,并在“国有资源统筹管理平台”完成账目处理。无人接收且无法报废的国有资产交由所在研究所指定管理人员统一管理。不得拒绝移交或私自处理(带走、转送、变卖等),违者予以追查。

【固定资产转接流程】

联系人:王威 84708500


六、办公用房

根据学校资实处相关规定和《建设工程学院退休、离职人员办公用房收回管理规定》(附件1),退休教职工原则上应交回办公用房。若确有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工作需求,可申请延期使用办公用房,申请时长不超过一年。申请办公用房延期使用的退休教职工,请联系综合办公室提交《退休人员办公用房使用申请》并签署《退休人员办公用房有偿使用协议》(附件2),在协议存续期内按学院公房收费标准缴纳公房使用费。退休一年后仍有工作需要继续使用办公用房的退休教职工可使用学院共享办公室(厚兴楼330房间),具体事宜请联系学院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庞丰宇 84709916

七、党组织关系

退休教职工党员,须将党组织关系转接至学校离退休工作处党委。退休后第一个月月初,由学院党委办公室线上办理转接手续。新党费核算,支部分配,组织生活参与等事项,可在接转成功后联系咨询离退休工作处党委组织员王昕老师(84708319)

联系人:敖梦远84708502

八、退休手续办理流程

占岗返聘教职工须按学校要求办理退休手续,在占岗返聘合同结束前按照上述指南做好工作交接。

学校占岗返聘教师和履行正规手续的课题组自聘教师可持相关证明(占岗返聘证明、自聘合同)到公安处办理车辆入校,联系人:保卫处陈凡老师(84708766)

总协调人:学院人事人才办公室孙艳萍 84706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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