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政策及表格下载
凡参加工作满一年的教职工,与配偶或父母不在同一城市,可享受探亲假车旅费报销。报销标准:①未婚教工每年可报销一次;②已婚教工每四年可报销一次,报销金额需减本人工资前两项30%;③探亲假原则上在寒暑假期安排。
二、相关流程
三、联系人和表单下载地址
学院人事人才办公室:孙老师 84706232
校人力资源处工资科:傅老师 84706557
表单下载:http://perdep.dlut.edu.cn/info/1261/162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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