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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学档案材料自查工作的通知

2017-07-22  点击:[]


 

各研究所:

根据7月13日审核评估工作组的会议要求,请各研究所组织教师进行审核评估有关教学档案材料自查工作,包括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考核、教学大纲等。按学校有关教学管理规定,自查要求如下:

1.毕业设计(论文)核查2015、2016、2017三年,按所指导的学生逐一进行核查,每生一表。能立查立改的,如指导教师意见、评阅人意见和答辩委员会意见过于简单、签字不全等问题,要即查即改。其他不能进行立即整改的问题,要把问题梳理清楚,每个学生的自查表均要签字后提交并存档。

2.课程考核要核查2013年春季学期-2017年夏季学期五年的考核材料,按所授的课程逐一进行核查,每学期每课一表。能立查立改的,如考试小结缺失,或内容过于简单、年度间有雷同、无实质性改进内容等;参考答案缺失或不完善;平时成绩评定的依据性材料缺失或不全;试卷得扣分批改标记不明确;试卷涂改处签字不全等问题,要即查即改。其他不能进行立即整改的问题,要把问题梳理清楚,每学期每门课程的自查表均要签字后提交并存档。

3.教学大纲要按2013年春季学期-2017年夏季学期所开课程的最新版大纲进行逐一核查,每课一表。大纲中有问题的可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做到即查即改。每门课程的自查表均要签字后提交并存档。

请各研究所组织本所教师根据自查情况如实填写自查表(参考模板见附件)并于8月20日之前完成自查工作,自查表交至学部教务办统一存档备案。请各所将自查工作情况及自查结果总结报告(不少于3000字)电子版于8月23日前提交至gaolh@

 

                                         

                                           2017-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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