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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校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8-12-04  点击:[]

各学部、学院(部):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附件1),现决定评选2018年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申报

1.教学成果反映我校教学改革发展取得的新成就,代表当前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新成果,成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风向标、指挥棒、信号灯,在我校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起到引领和激励作用。

教学成果内容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革教学管理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进教学模式与方法、加强实践育人环节、强化教学质量保障、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等方面。

  2.申报的成果原则上应是在校、省或国家立项并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成果。成果需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学生培养规律;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1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具有创新点、示范性和推广应用价值。

  3.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8人(含主持人)。

  4.已获得过各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5.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采取限额申报。每个学部推荐不超过6项,每个独立建制的学院(含体教部)推荐不超过3项。

6.申报者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2)和《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简表》(附件3),并准备与成果密切相关的佐证材料电子文档。

7.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不受理教师个人申报,请各成果申报人通过所在的学部、学院(部)进行申报。

二、材料报送

1.请各单位组织专家组对所申报的成果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核实及初评,并按序推荐,填写成果申报汇总表(附件4)。请于20181221日前提交申报成果汇总表电子文档,便于设置账号密码。

2.请各成果申报人于20181228日前登录大连理工大学教学成果网http://jxcg.,账号和密码另行通知)提交成果申报书、简表和佐证材料。

3.各单位于1228日前提交纸质的校级成果汇总表1份(主楼西侧楼215室),同时将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含汇总表、申报书、简表、佐证材料等)发送至邮箱zhangxj@

3.联系人:张晓军;联系电话:84708593

三、成果评选

2018年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将采取网评和会评的方式进行,具体评审要求和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申报人做好准备。

      请申报2018年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老师,于2018年12月17日前提交成果申报书纸质版,成果申报书的电子版及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gaolh63@。

上一条:关于申报教育部2018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9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立项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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