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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职工程硕士学生学分未修满的规定

2010-09-04 研究生培养 点击:[]
  

关于学分未修满的相关规定:       

       每学期期初将在本网站/最新通知里,公布本学期上课课表和相应年级成绩单,相关同学应按时查询个人成绩,考试不及格或未上课的同学要根据自己所缺课程按照课表及时上课,如果本学期没有相应课程则关注下学期课表,直到学分修满为止。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修满学分及通过答辩。如果面临超期学分还未修满的同学请主动联系学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学部将视学员情况做相应安排。

      再次强调:在职工程硕士学习时间不能超过5年,如超出学习年限,国家将会废除成绩、取消学籍。学分情况学员自己掌握,学部只在面临超期半年前通知一次,请务必明确,以免产生不良后果!!!     

关于成绩单相关说明:

1、成绩里边标注黄色但没有分数的课程,表示该生没有按时上课,需要重新上课,考试通过方可获得学分。

2、成绩里边标黄色但成绩不及格的课程,表示该生已上课但考试未通过,不需重新上课,直接参加相应课程考试即可。  

以上规定,学部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84708101    

建设工程学部

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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