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9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6 号)、《大连理工大学 2020年学术型(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部 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为做好复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人才,现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申请基本条件
(一)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符合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学术型(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报名要求。
(二)拟录取的硕博连读考生应符合《大连理工大学关于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的规定(2014年7月修订)》中的各项要求,并通过学部组织的考核。
(三)拟录取的申请考核制考生应符合学部制定的资格审核标准,并通过学部组织的复试。
(四)拟录取考生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并于公示结束后报送学部教务办公室。
二、复试录取组织领导及准备工作
学部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和复试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学部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外语加试工作将于2020年1月4日在我校研究生教育大楼进行。具体安排见研究生院网上通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入场参加考试。
三、审核程序与内容
1.第一轮资格审核与外语考核由学校组织,请考生按照学校要求执行,学部组织专家进行第二轮资格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确定最终复试名单。
2. 综合考核
(一)硕博连读
考核由学生汇报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进行,时长20分钟/人。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考核成绩90分,外语10分,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二)申请考核制
(1)、组织形式
综合考核由学部负责组织。综合考核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综合素质。学部组成由导师参加的“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且博士生指导教师数量不少于三人,对通过资格审核并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组设专人担任秘书,负责对考生回答问题的记录和成绩的统计。
(2)、准备材料及考核方式
参加考核的考生务必于面试当天将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以及能证明自己学术科研能力的获奖证书原件带至面试现场交给答辩秘书。综合考核由三部分构成: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任一部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由考核专家根据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部分内容随机提问,并按照百分制对三部分考核结果分别给出分数,考生最终成绩以专家组每部分的平均分为最终成绩。各部分考核过程严格进行记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所有材料妥善留存。
四、录取
1. 申请考核制博士外语达到规定要求,综合考核各部分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视为合格者;
2.学部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导师的招生名额排序录取,报考同一导师的申请者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递补规则同上。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2020年9月入学。
五、其他说明
1、所有被录取非定向考生须于2020年3月30日前向学部姜老师提交《档案关系调转承诺书》。 录取的定向考生须到研究生院签订《大连理工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
2、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往届考生,人事档案、离职手续、工资关系等必须全部转到大连理工大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被录取新生(应届毕业生)2020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8101
联系地址:大连理工大学综合实验三号楼301室
建设工程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