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建设工程学部2022年博士研究生第二轮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 号)、《大连理工大学 2022年学术型(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部 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为做好复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人才,现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申请基本条件
(一)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符合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学术型(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报名要求。
(二)拟录取的硕博连读考生应符合《大连理工大学关于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的规定(2014年7月修订)》中的各项要求,并通过学部组织的考核。
(三)拟录取的申请考核制考生应符合学部制定的资格审核标准,并通过学部组织的复试。
(四)拟录取考生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并于公示结束后报送学部教务办公室。
二、复试录取组织领导及准备工作
学部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和复试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学部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外语加试工作时间:2022年5月14日9:00—12:00 线上考试。具体安排见研究生院网上通知。
三、审核程序与内容
1.第一轮资格审核与外语考核由学校组织,请考生按照学校要求执行,学部组织专家进行第二轮资格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确定最终复试名单。综合考核采用线上面试方式,考生须在面试前一天的9:00-10:00,登录网络远程面试系统(系统网址:https://www.yjszsms.com/school/10141)进行抽号。按照抽取号码顺序,按照复试专业规定时间依次进行面试,考生至少须提前1个小时登录网络远程面试系统进行测试等待。面试进度难以完全预测,在专业面试开始后,未面试考生须时刻关注系统,及时掌握测试进度。模拟面试时间:5月12日9:00开始,具体时间见钉钉群(群号42481206)通知。《网络远程复试要求》及《复试系统操作指南》请见附件。
2. 综合考核
(一)硕博连读(线上进行)
考核由学生汇报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进行,时长20分钟/人。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考核成绩90分,外语10分,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二)申请考核制(线上进行)
(1)、组织形式
综合考核由学部负责组织。综合考核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综合素质。学部组成由导师参加的“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且博士生指导教师数量不少于三人,对通过资格审核并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组设专人担任秘书,负责对考生回答问题的记录和成绩的统计。
(2)、考核方式
考核由学生汇报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进行,时长20分钟/人。
综合考核由三部分构成: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任一部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考核以线上面试方式进行,由考核专家根据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部分内容随机提问,并按照百分制对三部分考核结果分别给出分数,考生最终成绩以专家组每部分的平均分为最终成绩。各部分考核过程严格进行记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所有材料妥善留存。
四、复试时间
本次心理测评采用线上方式进行时间5月12日上午9点-17点,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入考核总成绩,只作为录取时的参考依据。综合考核工作时间在5月15日-16日完成,具体时间见钉钉群(群号42481206)通知。
五、 复试资料提交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5月15日8:00前发送下列材料扫描件到邮箱:ganhaidong2021@163.com
1.《诚信复试承诺书》PDF格式(见附件2);文件命名:“2+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诚信复试承诺书”。
2.《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PDF格式(见附件3);文件命名:“3+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思政考核表”。
3.《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录取博士研究生人事关系调转承诺书》PDF格式(见附件4);文件命名:“4+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承诺书”。
五、录取及名额
1. 招生名额学术型博士7名(含国际产学研用专项1名、部省合建专项1名),科研博士4名(学术型2名、工程型2名);
2.申请考核制博士外语达到规定要求,综合考核各部分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视为合格者;
3.学部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排序录取,各专项计划分类排序单独录取,报考同一导师的申请者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递补规则同上。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2022年9月入学。
五、其他说明
1、所有被录取非定向考生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向学部姜老师提交《档案关系调转承诺书》。
2、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往届考生,人事档案、离职手续、工资关系等必须全部转到大连理工大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被录取新生(应届毕业生)2022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8101
联系地址:大连理工大学综合实验三号楼301室
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9027
联系地址:大连理工大学综合实验三号楼315室
建设工程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O二二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