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 号)、《大连理工大学 2023年学术型(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精神,建设工程学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以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人才为目标,并结合学部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为做好复试录取工作,现对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拟录取基本要求
1、所有博士研究生候选人须符合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学术型(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报名要求。
2、硕博连读考生须符合《大连理工大学关于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的规定(2014年7月修订)》中的各项要求,并通过学部组织的考核。
3、申请考核制考生须符合学部制定的资格审核标准,并通过学部组织的复试。
4、考生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见附件1),并于公示结束后报送学部教务办公室。
二、复试录取组织领导及准备工作
1、学部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和复试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学部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2、博士第二批次复试考核及外语加试的通知请见研究生院通知http://gs.dlut.edu.cn/info/1173/13390.htm。
3、第二轮录取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博士11人(含专项计划5人),全日制工程博士5人(含专项计划1人)。
4、心理测评
考生在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入考核总成绩,只作为录取时的参考依据。心里测评时间5月25日,并务必在5月25日下午15点前完成测评。(具体详见附件2: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心理测评操作说明)。
注:复试名单中的考生均需参加
三、复试程序及方式
1、第一轮资格审核与外语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请考生按照学校要求执行。学部组织专家进行第二轮资格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复试名单。
2、进入复试的考生参加综合考核。本年度的综合考核采用线下面试方式。
3、具体事项请关注钉钉群(群号:24330026188)通知,加群申请备注方式:“姓名+导师+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
四、综合考核
1、组织形式
综合考核由学部负责组织。综合考核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综合素质。学部成立由导师参加的“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核并在面试系统完成抽号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名,且博士生指导教师数量不少于3人,考核组设专任秘书,负责记录考生回答问题情况,并对面试成绩进行统计。考核过程须严格记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所有材料妥善留存。
2、硕博连读考核(线下进行)
综合考核过程包括考生汇报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时长20分钟/人。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考核成绩90分,外语10分,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3、申请考核制(线下进行)
综合考核过程包括考生汇报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时长20分钟/人。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部分各占100分,任一部分低于60分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4、复试时间
综合考核工作时间为2023年5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在钉钉群内通知考生。
五、复试资料提交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5月25日18:00前将下列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邮箱:dutfie@dlut.edu.cn
1.《诚信复试承诺书》PDF格式(见附件3);文件命名:“2+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诚信复试承诺书”。
2.《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PDF格式(见附件1);文件命名:“3+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思政考核表”。
六、录取
对于全日制学术型、工程博士和科研博士,根据考核成绩、导师的招生名额排序录取,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递补规则同上。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2023年9月入学。
七、其他说明
被录取新生(应届毕业生)2023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8101
联系地址:大连理工大学综合实验三号楼301室(教务办公室)
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9027
联系地址:大连理工大学综合实验三号楼313室
大连理工大学
建设工程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