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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学院关于2025年夏季毕业硕士研究生答辩安排的通知

2025-04-14  点击:[]

根据研究生院相关工作安排及要求,建设工程学院2025年夏季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2025年夏季答辩的具体范围:

12022级硕士研究生;

2)以前年度入学的到期未参加答辩的硕士研究生;

3)未达到博士学位授予标准申请硕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

二、答辩工作具体时间安排:


工作时间

工作程序

工作要求

执行人

备注

415-22

资格审查、提交学位申请单、抽审、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

1、学术型学位申请人须在系统中录入学生发表论文成果,并提交纸质版证明材料。

2、学位论文或实践结果学术评价

3、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学位申请单’,并上传电子版学位论文,随机确定学校抽检对象后,须在系统中提交电子版‘盲审论文’,用于送审使用。

4、学院对学位申请单中电子版学位论文进行相似度检测,并形成相应的检测结果报告。

5、学位申请人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纸质版)

学位申请人

导师

教务办

盲审论文中进行导师及学位申请人匿名处理,为帮助评审专家了解作者的学术水平,论文电子版保留发文和获奖情况。

逾期未提交论文的研究生不予安排此次答辩。

15项材料上交至各班级学委处,由学委统一报送学院302教务办公室,时间另行通知。

422-523

学位论文

评阅送审

学院对盲审论文审核后,研究生院将盲审论文送同行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硕士论文可直接参加学院组织的集中答辩。

学位申请人

教务办


519-23

答辩申请及审批

学位申请人登录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后,学院将‘答辩分组情况表’(按答辩日期至少提前3天)上传至系统,学院发布答辩信息公告。研究生院将依据答辩分组情况表组织督导对答辩现场进行检查。

学位申请人

教务办


526-65

学位论文

答辩

学院集中组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申请人

教务办

答辩组成员



三、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需于线下进行,答辩过程录音存档。

1.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五位专家组成(指导教师除外),答辩委员会设主席一人,由具有高级职称的硕士生指导教师担任;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名。专业学位答辩委员会须包含至少1名行业(企业)专家。硕士生本人及指导教师不应参与答辩决议讨论与投票。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由学院集中组织进行。硕士研究生至少在答辩前三天将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送交秘书,由秘书分发给委员提前审阅。答辩会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根据学位论文水平和答辩情况做出是否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决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通过。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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