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建设工程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以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拔尖学术专长的人才为目标,并结合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为做好复试录取工作,现对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拟录取基本要求
1、所有博士研究生候选人须符合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报名要求。
2、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考生须符合学校和学院制定的资格审核标准,并通过学院组织的复试。
3、考生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见附件2),并于公示结束后邮寄报送学院教务办公室。
二、复试录取组织领导及准备工作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和复试考核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2、博士第二批次复试考核及外语加试的通知请见研究生院通知https://gs.dlut.edu.cn/info/1173/16706.htm。
3、第二轮录取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博士25人(含固定计划6人、科研博士10人),全日制工程博士14人(含固定计划1人), 非全日制工程博士1人。
4、心理测评
考生在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入考核总成绩,只作为录取时的参考依据。心理测评时间5月25-27日,并务必在5月27日下午14点前完成测评。(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3)。
注:复试名单中的考生均需参加
三、复试程序及方式
1、第一轮资格审核与外语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请考生按照学校要求执行。
2、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第二轮资格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复试名单(附件1)。
3、进入复试的考生参加综合考核。本年度的综合考核采用线下复试方式。
4、具体事项请关注QQ群(群号:770376542)通知,加群申请备注方式:“姓名+导师+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海洋工程/材料学+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
四、综合考核
1、组织形式
综合考核由学院负责组织。综合考核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综合素质。学院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专家组”成员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校内教师组成,其中专业学位复试考核中,额外增加具有行业产业实践经验的专家参与复试选拔工作。考核组设专任秘书,负责记录考生回答问题情况,并对复试成绩进行统计。考核过程须严格记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等所有材料妥善留存。
2、综合考核(线下进行)
本年度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考生采用相同的综合考核办法。考核过程包括考生汇报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时长20分钟/人。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含英语能力20分)三部分各占100分,任一部分低于60分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3、复试时间
综合考核工作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30日,具体时间详见QQ群内通知。
五、复试资料提交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5月27日17:00前将下列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邮箱:jiaowuoffice@dlut.edu.cn
1、《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PDF格式(见附件2);文件命名:“2+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思政考核表”。
六、录取
1、固定计划录取:对于全日制学术型、工程博士和科研博士,根据考核成绩、导师的招生名额排序录取,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竞争计划录取:依据计划类型,不区分导师,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递补规则同上。
3、对于非全日制工程博士,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4、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在复试录取中原则上不予更改导师或专业,若确需更改,则被视为调剂考生,需在第一志愿考生之后排队录取。
5、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2025年9月入学。
七、其他说明
1、被录取新生(应届毕业生)2025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2、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需签订《大连理工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
3、其他未尽事宜以《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8101
联系地址:大连理工大学综合实验三号楼301室(教务办公室)
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9027
联系地址:大连理工大学综合实验三号楼313室
大连理工大学
建设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