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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建设工程学院首次申请硕士生和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核通知

2025-06-20  点击:[]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大工校发[2024]50号),新修订《大连理工大学建设工程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附件1)和《大连理工大学建设工程学院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附件2)。根据文件,未指导过硕士生和博士生的首次申请资格审核导师须符合相关要求(以下简称首聘硕导和首聘博导),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申报。资格审核按照导师岗位类型(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别进行,通过资格审核者获得当年度硕士生、博士生招生资格。


1. 首聘硕导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交附件3、附件4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近三年主持适合硕士生培养科研项目的教学科研系列教师;

(2)近三年学术成果积分不小于3分(计算方法见附件1,成果有效期为2022年1月至2025年6月)。

(3)学校非事业编制的教学科研系列教师,须有事业编制硕导担任合作导师,并提交附件4。


2. 首聘博导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交附件5

(1)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学科研系列教师,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岁;

(2)完整指导过一届硕士生或有相当的研究生指导经历(引进高端人才除外),培养质量良好;

(3)年均授课满足32学时的教师近三年学术成果积分不小于12分,其他教师不小于15分(计算方法见附件2,成果有效期为2022年1月至2025年6月);

(4)主持并在研国家级项目1项(合同经费10万元以上);

(5)近三年无撤销硕士学位论文或省抽检“存在问题论文”情况;

(6)近一年无硕士论文外审“不同意答辩”情况。


拟申报资格审核的首聘硕导和首聘博导,请根据审核要求填写相关附件,并于6月27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linyanran@dl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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