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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建设工程学院2027年度卓优计划博士研究生复试通知(10月批次)

2026-10-12  点击:[]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开展博士研究生“卓优计划”招生选拔行动的通知》,结合学院学科特色和具体情况,制定建设工程学院卓优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10月批次),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监督小组和复试考核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2、考核组设专任秘书,负责记录考生回答问题情况,并对复试成绩进行统计。考核过程须严格记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等所有材料妥善留存。

二、复试安排

1、复试名单

经研究生院报名审核、学院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复试名单见附件1。

2、复试时间地点

10月14日-20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心理测评

所有考生须在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心理测评,时间为10月13日8点-12点,操作方法见附件2。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入考核总成绩,只作为录取时的参考依据。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所有考生须在10月13日17:00前将《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附件3)的PDF签章扫描件提交到网报系统-上传复试材料模块。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5、综合考核

复试分为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含外语能力考核20分)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任一部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包括考生汇报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汇报:每位考生需准备不超过10分钟的PPT个人汇报;专家提问:专家组对考生进行提问(含外语能力考核),考生做相应的回答。

三、录取

1、招生计划:学术学位全日制卓优计划博士3人。

2、录取规则:根据导师的招生名额、考核成绩排序录取, 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考生在复试录取中原则上不予更改导师或专业。

四、信息公开与监督

学院官方网站将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五、其他说明

1、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2、已被拟录取的考生不予更改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学习方式等信息。

3、博士生奖助学金及博士生导师承担的费用等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等文件执行。

4、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入学前须将全部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到我校,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对假脱产的,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

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开展博士研究生“卓优计划”招生选拔行动的通知》执行。

6、招生过程中,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学院将做相应调整。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8101

联系地址:大连理工大学厚兴楼301室

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9027

联系地址:大连理工大学厚兴楼313室


大连理工大学

建设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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