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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星海青千引进计划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2019-12-17  点击:[]

为加快一流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优秀海外青年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根据《大连理工大学星海青千引进计划实施办法》(大工校发〔2019〕56号)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申报人属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取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连续工作36个月以上,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2)若申报时已在校工作,2019年9月1日后报到的人员可申报,需同时满足(1)条件。

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者学校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海外工作年限要求,学部(院)需提交破格说明。

二、申报推荐程序

各学部(院)严格按照选拔条件组织实施申报推荐工作,具体申报推荐程序按照《大连理工大学星海青千引进计划实施办法》(大工校发〔2019〕56号)执行。

三、材料报送

    1.申报书、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电子文档应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附件材料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附中文翻译);(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附中文翻译);(4)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艺术作品等)复印件或证明材料;(5)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6)奖励证书复印件;(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8)3封国外同行专家的推荐信;
    2.推荐人选汇总表电子版。(申报人海外工作年限、业绩有效期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30日)。

    电子文档命名格式为“星海青千-学部-姓名-在校或未回国”。
    请于12月25日16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发到
aomy@,纸质版送到学部人事人才办公室(303)。


学部已领取《大连理工大学星海青千引进计划实施办法》(大工校发〔2019〕56号)纸质版文件,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可至学部人事人才办公室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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