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人才
人事人才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事人才 >> 人事人才 >> 正文

关于开展2020年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及分级聘任工作的通知

2020-10-27  点击:[]

各学院、系、实验中心: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关于2020年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及分级聘任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现将学部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及分级聘任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考核人员范围为2017年1月1日以前聘任的副高级岗位人员和2017年1月1日以前聘任的工程师。

讲师考评工作学校另行组织,不参加本次考评;

二、业绩期限

考核以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政治意识、师德师风和学术行为表现,岗位履职情况,以及代表性工作业绩情况为主,综合考虑历史贡献。

三、工作程序

1.申报材料

(1)专任教师填写《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和学术行为表现审查表》(附件1,支部书记签字后,提交纸质版到三号楼303人事人才办公室)和代表性业绩汇总表(附件2,提交电子版到ypsun@)。另外人事处从教职工业绩信息系统中导出专任教师业绩统计表供学部评审参考。截止日期:10月29日中午12:00

(2)实验技术系列(副高级+中级)填写《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和学术行为表现审查表》(附件1,支部书记签字后,提交纸质版到三号楼303人事人才办公室)和《实验技术系列岗位履职情况表》(附件3,提交电子版到ypsun@)。截止日期:10月29日中午12:00

2.资格审查及材料审核

学部党委进行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及学术行为表现情况审查,人事人才办公室组织业绩材料审核及公示(评审前公示不少于3天)。

3.考核评审

学部成立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分委员会进行考核评审,确定考核结果档次,评定各级人员应享受的基础性绩效等级,根据任职年限和基础性绩效等级拟定拟聘岗位级别,并公示不少于三天。

4.考评结果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委员会审定、学校审议通过后,发文聘任。

四、时间安排

2020年履职考核及岗位分级聘任程序和时间安排

时间

1026

学校召开布置会,启动2020年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履职考核及分级聘任工作。

1027

学部发布考评通知,布置2020年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履职考核及分级聘任工作。

1029

参加履职考评人员提交申报材料

1029-114

学部进行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和学术行为表现情况审查、材料审核及公示

115-119

学部组织评聘分委员会考核评审,并公示考评结果

119

学部向学校报送考评结果材料

附件:

1、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和学术行为表现审查表

2、履职考评代表性业绩汇总表(专任教师按填表说明填写)

3、实验技术系列岗位履职情况表

上一条:关于征求对《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意见建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办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