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规范博士研究生学位答辩评审费的管理。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费报销标准及流程如下:
1、报销标准
(1)即日起预答辩、答辩,校内专家及秘书300元/人,校外专家500元/人。
(2)专家限5人(其中校外专家最多2人),秘书限1人,超过部分自行承担。以上标准均为税前。
2、报销流程
(1)答辩秘书登录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公共账号1100-81181101),进入【非工资性人员经费发放系统】进行相关信息填写(在登录系统或发放时如有问题可联系学院姜老师)。
(2)校内人员和校外人员分别填写报销单,并在发放摘要中填写【建设工程学院XXX博士论文答辩费/预答辩费】,发放项目中选择【评审费】。
(3)报销单由秘书签字确认后与报销附件一起交至301室姜老师处。由学院统一投递至财务处,审核会计将核对发放人员名单。
3、报销附件要求
(1)预答辩报销附件要求:
除报销单外,需附《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资格审核表》复印件,复印件中需注明答辩秘书姓名并由本人签字确认,加盖学院公章。如预答辩费中含校外专家,此表一式两份。样例见附件。
(2)答辩报销附件要求:
除报销单外,需附《答辩委员会成员》复印件,复印件中需注明答辩秘书姓名并由本人签字确认,加盖学院公章。如答辩费中含校外专家,此表一式两份。样例见附件。
4、其他事项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实行先答辩后发放评审费的原则,不得重复发放。
(2)其他未尽事宜以财务处要求为准。
大连理工大学建设工程学院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