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团字〔2020〕7号
关于开展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建设工程学部委员会2020年度“两优一先”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委员会2020年度“两优一先”评选活动的通知》(大工团发〔2020〕25号)文件有关要求,经学部团委研究决定,在全学部范围内开展2020年“两优一先”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评选对象为组织关系隶属大连理工大学建设工程学部的共青团员、保留团籍的专兼职共青团干部及学院所有基层团支部。
2.“两优一先”具体评选项目为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校级“先进团支部”。
3.视申报情况及各年级团员基数,择优评选“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员”“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择优评选团支部“大连理工大学先进团支部”称号。
4.“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员”和“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干部”不能兼得。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所修课程无重修现象,工作本领过硬,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
(5)团龄在1年以上,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6)推报人选入团年龄应符合团章规定。
(7)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有过突出表现的个人应优先考虑。
2.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心系广大青年。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
(3)工作能力过硬。坚持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
(4)工作作风优良。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5)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所修课程无重修现象。
(6)团龄在1年以上,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7)推荐人选应在学校、学部等各级团学组织中担任主要团学干部,原则上为2019级及以上学生干部。
(8)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有过突出表现的个人应优先考虑。
3.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3)班子建设好。贯彻落实“班团一体化”,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
(5)“青年大学习”的完成情况应作为先进团支部评选的一项参考指标。
(6)原则上只有在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中获得四星级及以上的团支部可以进行先进团支部的评选。
(7)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有过突出表现的集体应优先考虑。
三、奖励办法
1.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2.对先进团支部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状,同时对相应团支部追加1个优秀团员名额。
3.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予以宣传表彰。
四、相关说明
1.因团支部获得相关荣誉而产生的追加名额须由对应团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如本支部内无合适人选,可放弃,但不允许分配给其他团支部,若出现冒名顶替者,将取消集体及个人评比资格。先进团支部追加的优秀团员申报表须与对应团支部申报表正反打印,一并上交。
2.18级、19级推荐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申报表命名为“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XXX级队-姓名”。申报表由各级队辅导员汇总,汇总文件命名为XXX级队-“两优一先”推选表。需注意:参评“先进团支部”称号的团支部须同时填写追加优秀团员申报表(附件3第二页)。汇总文件在12月12日(星期六)中午12:00前发送到邮箱:wanmai@
3.各团学部门推荐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申报表命名为“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部门-姓名”。汇总文件命名为:部门-“两优一先”推选表。汇总文件应包含两个文件夹,分别以“部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推选表汇总”命名。汇总文件由各部门负责人在12月10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发送到组织部公邮:dutjgzuzhibu@163.com。
4.在申报与参评过程中,若发现候选人选(集体)有违规行为,将取消其申报与参评资格。已获得以上荣誉称号的个人或集体,如在此后犯有严重错误或触犯法律法规,将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证书。
5.所有报送材料均为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报送另行通知。
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建设工程学部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