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广大研究生成长成才,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现决定选拔在社会工作、科技创新、文体实践3个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在社会工作、科技创新、文体实践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并具有奖学金评比资格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含在职定向研究生,不含2025级新生);
2.硕博连读研究生通过考核转入博士阶段的第一年按照硕士生身份参评,之后按照博士生身份参评;直博生第二年按照硕士生身份参评,之后按照博士生身份参评。
二、参评条件
本奖学金参评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参评人必须在培养阶段内获得过“校优秀研究生”“校优秀学生干部”“研究生单项奖励”“学生个人素质能力类荣誉”四类奖励或称号中的至少一项。学校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各方面具体条件如下:
1.社会工作方面
(1)主要面向在校院两级团委、研究生会、研究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玉兰服务团、研究生党支部、研究生团支部、研究生班级等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在机关担任过学生助理(含青年人才兼职教师、研究生党员骨干培训班成员等)、学生助管、学生助教,在服务学生上表现突出、有较大贡献的研究生;
(2)所在组织或者参与的活动在师生之间产生积极的影响,对我校研究生团学工作和其它工作的组织或发展起到积极作用者,优先考虑。
2.科技创新方面
主要考查各类创新创业类竞赛成绩成果,主要包括:“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对我校研究生创新创业工作的发展起到引领或重要推动作用,并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考虑。
3.文体实践方面
(1)主要面向在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及其主管的各类组织、学会主办的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及其组织工作方面表现优秀,在理论宣讲、各类社会实践、社会志愿服务(不含工作、实习、学习)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研究生;
(2)在研究生寒暑期社会实践、各类志愿服务工作、“三下乡”“返家乡”“社会实践计划”“报国企业行”“走近名企”“创新创业行”等系列实践,以及无偿献血、研究生社会实践等实践志愿活动中表现优异,优先考虑;
(3)所参与的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理论宣讲活动在校内外产生广泛影响,对我校研究生文体和实践活动工作的发展起到引领或重要推动作用者,在各级各类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理论宣讲活动中受到重大表彰者,优先考虑。
三、特殊说明
1.同一评审年度内,专项国奖、其他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互不兼得。
2.不同研究生培养阶段至多可获得一次专项国奖,即硕士阶段至多一次,博士阶段至多一次,整个在校学习阶段不可重复获得同一方面的专项国奖,如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可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都获得同一方面的专项国奖,但可获得不同方面的奖项。
四、申报方式
请申请的同学填写附件二维码问卷,确保实事求是,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9月25日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