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聚焦学校“学术大师、工程帅才、行业精英、治国栋梁”人才培养目标,贯彻“五位一体”人才培养理念,传承红色基因,建设“薪火·楷模”选育平台,发挥激励和示范作用,引领学生“全面发展、分类卓越、多元成才”,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大工校发〔2024〕24号,2026年3月6日修订)等制度要求,现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25-2026学年学生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大连理工大学学生个人素质能力类荣誉评选
学生个人素质能力类荣誉只面向2024级及以后研究生评选,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评选参考文件见附件2和附件3,根据学校及学院要求,组织服务奖、创新创业奖起评分为10分,文化艺术奖、社会实践奖、体育竞技奖起评分为3分,评选要求和后续评选结果会在班长群、班级群和学院进行发布和公示。
二、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
(一)评选对象与条件
建设工程学院二年级(硕博连读一年级)及以上在读研究生在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可参加评选: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优良,遵守学术道德;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5.矢志科研攻关,学习成绩良好,考察学年内必修课程成绩合格(含补考或二考);
6.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其中2024、2025级研究生民主评议等级需良好及以上;
7.2024级研究生评奖学年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18小时,2025级不低于20小时;2024、2025级研究生个人寝室卫生平均成绩不低于8分。
(二)评选名额
“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科研突出的研究生,获评人数不超过研究生参评总人数的10%,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审流程
1、自主申报阶段:2026年9月9日-2026年9月11日
请参评同学于9月11日8:00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提交至建设工程学院海洋工程研究所进门门口投票箱内,材料需用档案袋封装,袋上务必写清楚【申请优秀研究生-姓名-学号-参评学生类别(见附件1,A/B/C/D/E,写对应大写字母即可)】,不接受零散材料,如提交过程中材料有遗失,概不负责。请仔细查看自己所在参评学生类别,若因姓名、学号、参评分类写错导致失去参评资格自行承担后果,请严格遵守截止时间,过时不再收取任何证明材料。如提交的材料中缺少支撑材料,则视为无效,不可补交。
2、学院评比阶段:9月11日-9月14日
学院组织相关奖励的评审工作,确定学院评审名单,并将所有评审结果在学院进行公示。(请注意,评审过程中的公示及答疑都会由班长在班级群发布,请参评同学务必及时关注班级群信息)
3、学校评审阶段:
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学院评审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评奖结果,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四)申报材料
(1)优秀研究生申报表1份,相关佐证及事迹证明材料一份。科研相关证明材料均需导师签字,不可使用电子签名;如导师不在连,可提交导师同意参评及认可材料真实性的相关截图;(例:我认可张三X份材料真实性,含专利X个,论文X篇等)
(2)研究生上一学年所学公共基础课和必修课的各项成绩、算好的学分平均成绩(量化积分中A部分)(若研究生上一学年没有选课,则不需要提供);
(3)《建设工程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综合表现量化表(导师评价量化表)》(导师签字,不可电子签名,如导师不在连,附导师同意截图,无需电子签名);
《建设工程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综合表现量化表(班级评价量化表)》(班长签字,不可电子签名,如班长不在连,可由其他班委代替);
(4)量化积分计算表:请根据评奖细则将详细的赋值计算过程写在一张空白的A4纸上一并上交(量化积分中A+B+C)。B、C类加分请参考附件8以及附件9,按照模版要求一并提交。
(五)评奖须知
1、附件5:《大连理工大学建设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奖励评审细则建工院发[2025]07号》为新办法,只有2023级博士生使用老办法,附件6:《建设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细则2020年1月》及附件7:《建设工程学院研究生优秀期刊目录(适用于2019级及以后)》为老办法;
2、各位同学必须认真执行研究生奖励评定的相关规定,凡在奖励评比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人本年度各类奖励评比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相关未尽事宜请咨询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0411-84707926
建设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