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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学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成绩排序办法(2017级适用)

2018-07-16  点击:[]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手册》(2017级)中《大连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17年9月修订),结合建设工程学部实际,对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成绩排序办法作如下规定:

1.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基本条件按大连理工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2.推免成绩由学习成绩、综合素质成绩两部分构成,即:

Z(推免成绩)=X(学习成绩)+ S(综合素质成绩)

其中:学习成绩占95%,综合素质成绩占5%。

(1)学习成绩(X)要求学生修完前三学年培养方案要求的所有必须课程,一考不及格的必修课程不能超过2门。学习成绩按照学生所修全部必修课程成绩(第一次考试成绩;个性课程和第二课堂除外;大学英语认定为必修课程)的加权平均计算,通过和不通过的两级分制成绩不计算在内。

转专业学生学习成绩应按照建设工程学部各专业培养计划所修课程要求进行计算,与转入前原学部(学院)所修课程不完全一致时,与现专业培养计划密切相关课程均纳入计算,无关课程不列入计算范围,特殊情况由学部认定。

(2)综合素质成绩(S)是指学生在德育表现、学科竞赛、实践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素质成绩(S)具体计算办法:按照大一至大三学年获得的优秀学生奖学金个数计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产生依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手册(2017)》第三部分《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执行。大一至大三学年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含精神文明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共计15个,按照素质成绩占5%计算,每获得一个单项奖学金加分0.33分。

此排名方案上报教务处备案。

 

 

建设工程学部

2018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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