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24年继续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大连理工大学正在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为来校工作的各位海内外学者、学子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营造融洽、奋进的氛围。诚挚欢迎海内外青年才俊依托大连理工大学建设工程学院申报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海外)项目!
招聘方向
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海洋工程、交通工程、智能建造与管理、建筑材料
待遇支持
【聘任岗位】
聘任教授,给予博士生导师资格;
【薪酬待遇】
1. 全口径工资60+万/年(不含科研绩效)
2. 提供安家住房补贴250万(按照现行国家和省市等政策)
【支持政策】
1. “一对一”申报辅导,业界专家保驾护航
2. 入选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育计划,提供前置经费支持,全过程服务保障
3. 大力支持团队建设,保障前三年专项指标,前3年保障6个博士后专项招收指标(由学校全额出资,聘期3年),前3年4个博士生专项招生指标
4. 提供科研业务费120万元,按照国家资助额度1:1配套学科建设经费
5. 提供充足的实验室及办公空间等,具体情况一人一议
【生活保障】
1. 提供高端人才住房(长期),可拎包入住,周边配套设施齐全,步行3分钟可达学校附属幼儿园、附属学校(中小学);
2. 为配偶提供建设工程学院自聘岗位工作机会(聘期三年);双向选择为主,对符合条件的随迁配偶,在转任、选聘过程中给予政策倾斜
3. 享受大连市一流医疗保障政策、每年一次高标准体检
4. 提供大连市最优质的基础教育资源,解决子女入托、入学,可享初升高“指标到校”政策;如符合辽宁省相关政策,子女可享受一次在全省范围内选择基础教育阶段学校的待遇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理工大学建设工程学院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
邮编:116081
联系人:刘老师 孙老师
电话:+86-411-84706232
Email:ytliu@dlut.edu.cn ypsun@dlut.edu.cn
大连理工大学建设工程学院简介
大连理工大学建设工程学院由土木工程系、水利工程系、港航与海洋工程系、交通运输系和建设管理系组成,下设26个研究所。现有水利工程和土木工程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和16个二级硕士学科点,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本科专业。
【学科实力】
1、2023年软科排名中,水利工程排名第4,土木工程排名第9
2、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水利工程)
3、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结构工程)
4、一级学科辽宁省重点学科2个(土木工程、水利工程)
【科研基地】
1、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
2、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
3、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2个
5、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基地2个
6、辽宁省重点实验室3个
7、辽宁省协同创新中心1个
【杰出人才】
1、两院院士4人
2、国家级杰出人才16人
3、国家级优秀青年人才21人
4、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辽宁省教学名师9人
学院具有先进配套的实验室群和实力雄厚的科研队伍,先后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25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170余项。建设工程学院始终坚持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以创新驱动发展为动力,聚焦国际高技术前沿,打造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海岸与海洋工程、重大工程防灾减灾等优势研究方向,带动水资源水电联合调度、桥隧工程、岩土与地下工程、建筑能源与环境、智慧城市等特色学科方向以及若干新兴学科方向的协同创新,力争建成国际知名、国内顶尖的建设工程人才培养基地和科技创新基地。
建设工程学院正以学校“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为目标,抢抓机遇,开拓创新,为把学校建设成为国内高水平大学第一方阵的领军大学、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项目定位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 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 具有博士学位;
4. 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 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 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 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限项要求】
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资助模式
1. 资助强度:100-300万元。
2. 资助期限: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