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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大连理工大学选派本科生赴国内高校交流访学的通知

2023-05-06  点击:[]

各位同学大家好:

转发学校教务处通知,为适应社会对高素质人才培养的需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我校与相关高校联合培养本科生协议,本学期我校将从2022级(2021级五年制)本科生中选派部分学生进行交流访学,时间为一学年(2023.92024.7)。为做好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流访学学校院系情况介绍

东北大学:http://www.neu.edu.cn/3591/list.htm#collegeNav

哈尔滨工业大学:http://www.hit.edu.cn/11589/list.htm

华东师范大学:https://www.ecnu.edu.cn/wzcd/xxgk/yxsz.htm

华南理工大学:https://www.scut.edu.cn/new/8996/list.htm

吉林大学:https://www.jlu.edu.cn/jgsz/yxsz.htm

山东大学:https://www.sdu.edu.cn/jgsz/xysz.htm

厦门大学:https://www.xmu.edu.cn/xbyx/shkxxb.htm

中国海洋大学:http://www.ouc.edu.cn/bmsz/list.htm

中南大学:http://www.csu.edu.cn/xyxk1/ejxy.htm

二、报名条件及选派办法

1.交流访学学生选派应符合下列条件:身心健康;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适应能力;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

2.符合交流访学选派标准的学生自愿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并于511日11:00前提交以下材料,所有纸质版文件请提交至学部3号楼301丁老师处,所有电子版文件请发送至dingyifei@dlut.edu.cn。因各校要求不同且材料较多,请务必按需认真查看并提交完全

1)《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内交流访学学习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请完成至所在班级辅导员或班主任综合评价处,学部及学校意见由学部及学校统一处理)、电子版。

2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纸质照片2张(背面请注明“申请高校名称+姓名”)、同版证件照电子版(照片命名为“申请高校名称+身份证号+姓名”,jpg格式)。其中,报名厦门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交流的学生需提供三张白底的一寸照片;报名华南理工大学交流的学生需提供分辨率为640x480像素的数码证件相片;厦门大学证件照片标准见附件6

3)《2023年大连理工大学赴国内交流访学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4)《华南理工大学联合培养、交换学生信息登记表》(附件5)(仅申请华南理工大学的学生填写)。

3.根据学校要求,学部将根据申请学生的情况进行择优有序推荐,教务处确定选派学生并公示。

三、各学部(学院)交流访学名额

2023年各学部(学院)交流访学学校及名额分配见附件3

四、其他事宜

1.学生在向学院提出交流学习申请前,应认真学习《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国内高校联合培养本科生的管理办法》(附件4)和学院相关制度,充分考虑到参与交流学习可能对个人绩点、学业奖学金评定、免试推荐研究生等事宜产生影响,合理进行个人发展规划,理性申报。入选参加交流的学生,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应积极完成交流任务,不得随意退出交流项目。

2.为更好地完成在合作高校的交流学习,学生可登录接收学校教务处网站查询相关培养方案。

3.新学期具体选课、食宿、教材等问题由接收学校负责安排。

4.在我校曾受过退学警告的学生,不建议参加此次选派。

5.教务处将在夏季学期结束前统一发放交流学校寄回的录取通知、报到须知等材料。派出的学生应在离校前应办理好停学和离校手续,交流结束后应在返校前办理复学手续。

6.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务管理科联系:高老师,84708594


附件请至教务处主页对应通知内下载,附件列表如下: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内交流访学学习申请表

附件22023年大连理工大学赴国内交流访学学生信息汇总表

附件32023年各学部(学院)交流访学学校及名额分配表

附件4: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国内高校联合培养本科生的管理办法

附件5:华南理工大学联合培养、交换学生信息登记表

附件6:交流学校接收专业及培养方案等材料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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