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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建设工程学院委员会2023年度“两优一先”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3-12-12 建工团委 点击:[]

各基层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校基层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比学赶超、创先争优,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强化思想引领,涵养应有的清澈纯粹,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工作,经研究,现决定开展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建设工程学院委员会2023年度“两优一先”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两优一先”具体评选项目为“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员”“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干部”和“大连理工大学先进团支部”。

评选对象为组织关系隶属我院的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及学院基层团支部。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模范遵守团章,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所修课程无重修现象,工作本领过硬,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

5)团龄在1年以上,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6)推报人选入团年龄须符合团章规定。

2.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模范遵守团章,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心系广大青年。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望。

(3)工作能力过硬。坚持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各级团组织安排部署,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

(4)工作作风优良。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5)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所修课程无重修现象。

6)团龄在1年以上,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7)推报人选原则上为2022级及以上在学校、学部(院)等各级团学组织中任职的团学骨干,在校团委“青马工程”和校院两级团校培训中考核不通过的学员不可参选。

3.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

(2)组织基础好。坚持党旗所指就是团旗所向,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青年大学习”、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3)班子建设好。贯彻落实“班团一体化”,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

(5)原则上只有在全校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中获得四星级及以上的团支部可以进行先进团支部的评选。在2023年度基层团支部创新立项等基层团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团支部,可重点予以考虑。

三、奖励办法

1.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2.对先进团支部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状,校级先进团支部追加1个校级优秀团员名额。

3.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予以宣传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因团支部获得相关荣誉而产生的追加名额须由对应团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如本支部内无合适人选,可放弃,但不允许分配给其他团支部,若出现冒名顶替者,将取消集体及个人评比资格。先进团支部追加的优秀团员申报表须与对应团支部申报表命名添加“追加名额”,一并上交。

2.21级、22级级队推荐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申报表命名为“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XXX级队-姓名”。证明材料命名为“姓名-证明材料”。申报表、证明材料由各级队团总支汇总,汇总文件命名为XXX级队-“两优一先”推选表,各级队上报前,请在级队内进行公示。汇总文件12月20日中午12:00前发送到邮箱:dutjgzuzhibu@163.com。

3. 学生服务中心推荐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申报表命名为“校级优秀团员-XXX部门-姓名”。证明材料命名为“姓名-证明材料”。申报表、证明材料由各部门指导老师汇总,汇总文件命名为XXX部门-“两优一先”推选表,各部门上报前,请在部门内进行公示。汇总文件在12月20日中午12:00前发送到邮箱:dutjgzuzhibu@163.com。

4.各团学部门推荐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申报表命名为“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部门-姓名”。证明材料命名为“姓名-证明材料”。汇总文件命名为:部门-“两优一先”推选表,各团学部门上报前,请在部门内进行公示。汇总文件由各部门负责人在12月20日中午12:00前发送到组织部公邮: dutjgzuzhibu@163.com。

5.20、21、22级级队推荐的先进团支部,申报表命名为“XX团支部-先进团支部申报表”。需注意:参评“先进团支部”称号的团支部须同时填写追加优秀团员申报表(附件3第二页)。由20级、21、22级团总支汇总申报表在12月20日中午12:00前发送到组织部公邮: dutjgzuzhibu@163.com。 注:先进团支部追加的优秀团员申报表须与对应团支部申报表正反打印,一并上交。

6.在申报与参评过程中,若发现候选人选(集体)有违规行为,将取消其申报与参评资格。已获得以上荣誉称号的个人或集体,如在此后犯有严重错误或触犯法律法规,将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证书。

7.所有报送材料均为电子版,纸质版材料在12月20日中午12:00前,上交至系楼206万老师办公室。

联系人:万老师 84708506

高庚鹏 17849786049

邮箱地址:dutjgzuzhibu@163.com

附件:

1.2023年度“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员”申报表

2.2023年度“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干部”申报表

3.2023年度“大连理工大学先进团支部”申报表

4.五四红旗团支部追加“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员”申报表

                                                             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建设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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