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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建设工程学部委员会2021 年度“两优一先”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1-12-06  点击:[]

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工作,经学部团委研究决定,在全学部范围内开展 2021 年度“两优一先”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 评选对象为组织关系隶属大连理工大学建设工程学部的共青团员、保留团籍的专兼职共青团干部及学部所有基层团支部。

2. “两优一先”具体评选项目为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学部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

3. 荣誉称号评选名额

(1) 根据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委员会名额分配,评选“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员”47名、“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干部”15名。

(2) 评选“建设工程学部优秀团员” 不超过建设工程学部本科生团员总数的5%,评选“建设工程学部优秀团干部”不超过建设工程学部本科生团员总数的3%。

(3)评选“建设工程学部先进团支部”10个,获评“建设工程学部先进团支部”的集体,择优选取6个团支部参评“大连理工大学先进团支部”。

4.对在 2021 年 3 月“五四”评选中荣获大连理工大学“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的团支部追加2个校优秀团员名额和1个校优秀团干部名额(追加名额不包含在上述名额中)。

5.获评校级先进团支部追加 1 个校级优秀团员名额,获评学部级先进团支部追加 1 个学部优秀团员名额(追加名额不包含在上述名额中)。

6.“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员”、“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干部”、“建设工程学部优秀团员”、“建设工程学部优秀团干部”四项荣誉均不可兼得。

二、评选条件

1.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 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 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所修课程无重修现象,工作本领过硬,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 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

(5) 团龄在 1 年以上,2016 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6)推报人选入团年龄应符合团章规定。

(7) 原则上参评个人的“青年大学习”年度平均学习率需不低于 75%,19级团员青年大学习个人积分记录不少于50分,20级团员青年大学习个人积分记录不少于35分,参评时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8)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有过突出表现的个人应优先考虑。

2.建设工程学部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满足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员评选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

(1) 对上一年度团支部三会两制一课会议记录成绩、团建培养体系成绩优异的团支书应优先考虑。

(2) 上一年度获评启航计划、远航计划、领航计划团校培训优秀学员、校青马工程优秀学员者应优先考虑。

(3) 上一年度获评校社区挂职锻炼标兵、校社区挂职先进个人称号者应优先考虑。

(4)加入校团委、校艺术团、校辩论队等校级学生组织并积极参加各类国家级比赛、为建工人才培养做出卓越贡献者应优先考虑。

3.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心系广大青年。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望。

(3) 工作能力过硬。坚持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

(4)工作作风优良。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 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5)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所修课程无重修现象。

(6) 团龄在1年以上,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7) 推报人选应在学校、学部各级团学组织中担任主要团学干部,原则上为2020级及以上学生干部。

(8)原则上参评个人的“青年大学习”年度平均学习率需不低于75%,19级团员青年大学习个人积分记录不少于50分,20级团员青年大学习个人积分记录不少于35分,参评时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9)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有过突出表现的个人应优先考虑。

4.建设工程学部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满足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

(1)对上一年度团支部三会两制一课会议记录成绩、团建培养体系成绩优异的团支书应优先考虑。

(2) 上一年度获评启航计划、远航计划、领航计划团校培训优秀学员、校青马工程优秀学员者应优先考虑。

(3) 上一年度获评校社区挂职锻炼标兵、校社区挂职先进个人称号者应优先考虑。

(4)加入校团委、校艺术团、校辩论队等校级学生组织并积极参加各类国家级比赛、为建工人才培养做出卓越 贡献者应优先考虑。

5.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 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青年大学习”、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3) 班子建设好。贯彻落实“班团一体化”,团支部委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 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

(5) 原则上只有在全校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中获得四星级及以上的团支部可以进行先进团支部的评选。

(6)“青年大学习”年度平均学习率位于建设工程学部前7%的团支部应优先考虑。

(7)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有过突出表现的集体 应优先考虑。

(8) 上一年度团支部三会两制一课会议记录成绩、团建培养体系成绩将作为先进团支部重要考核条件。

三、奖励办法

1. 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2. 对先进团支部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状,校级先进团支部追加 1 个校级优秀团员名额,学部级先进团支部追加 1 个学部级优秀团员名额。

3. 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予以宣传表彰。

四、相关说明

1. 因团支部获得相关荣誉而产生的追加名额须由对应团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如本支部内无合适人选,可放弃,但不允许分配给其他团支部,若出现冒名顶替者,将取消集体及个人评比资格。先进团支部追加的优秀团员申报表须与对应团支部申报表正反打印,一并上交。

2.19级、20级级队推荐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申报表命名为“校级(学部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XXX 级队—姓名”。证明材料命名为“姓名-证明材料”。申报表、证明材料由各级队辅导员老师汇总,汇总文件命名为 XXX 级队—“两优一先”推选表。汇总文件在12月12日(星期日)中午12:00前发送到邮箱: wanmaidlut.edu.cn .

3.非团学部门推荐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申报表命名为“校级(学部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XXX 部门—姓名”。证明材料命名为“姓名-证明材料”。申报表、证明材料由各部门指导老师汇总,汇总文件命名为 XXX 部门—“两优一先”推选表。汇总文件在12月12日(星期日)中午12:00前发送到邮箱: wanmai@dlut.edu.cn .

4.各团学部门推荐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申报表命名为“校级(学部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部门—姓名”。证明材料命名为“姓名-证明材料”。汇总文件命名为:部门—“两优一先”推选表。汇总文件由各部门负责人在12月12日(星期日)中午12:00前发送到组织部公邮: dutjgzuzhibu@163. com

5.团支部申请先进团支部,申报表命名为“XX团支部-先进团支部申报表”。需注意:参评“先进团支部”称号的团支部须同时填写追加优秀团员申报表(附件5第二页)。由19级、20级辅导员汇总申报表在12月11日(星期六)中午12:00前发送到组织部公邮: dutjgzuzhibu@163. com

6. 在申报与参评过程中,若发现候选人选(集体)有违规行为,将取消其申报与参评资格。已获得以上荣誉称号的个人或集体,如在此后犯有严重错误或触犯法律法规,将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证书。

7.所有报送材料均为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报送另行通知。

8.最终解释权归建设工程学部团委组织部所有。


联 系 人:万老师 15566866687

                于广亮 15045078169


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建设工程学部委员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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