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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专项突出硕士研究生提升奖助学金等级工作的通知

2023-10-20  点击:[]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快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构建新型的研究生教育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鼓励硕士研究生全面发展、多元成才。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决定开展专项突出硕士研究生提升奖助学金等级工作,奖励在社会工作、科技创新、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硕士研究生。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已获得二等、三等助学金,且在科技创新、社会工作、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2021级、2022级硕士研究生。

二、申报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 认真完成导师交付的学习和科研任务;

5. 按时参加学校、所在学科专业、班级和导师组织的各项活动;

6. 20222023学年所学课程成绩均在及格(或通过)以上;

7. 民主评议达到良好及以上;

8. 非当年奖助学金动态调整升降档者。(参加2021级升档答辩同学可申报)

三、奖励名额

全校共设20个奖励名额,其中2021级硕士生暂定6人,2022级硕士生暂定14人。学校可根据具体申报情况,调整名额分配比例。学部推荐名额为4人。

四、评审工作安排

(一)申报阶段:10201025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硕士生,可填写申报表(附件2实名版),并附个人获奖证明及其他支撑材料,于10239:00-11:00将纸质版交至学部208办公室门口材料箱,要求签字盖章完毕;电子版申报汇总表(附件1)、申报表(附件2实名版和附件3匿名版)及个人获奖证明及其他支撑材料同步发至zhangzy@dlut.edu.cn,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学部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并将推荐结果报送至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具体名额见附件4)。

(二)评审阶段:10261031

学校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对所有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材料评审的方式,组织专家对各学部(学院)的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初步获评名单。

(三)公示阶段:111117

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初步获评名单(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获得提升奖助学金等级资格。

五、其他方面

1.请申报人按照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其中匿名版材料不得出现姓名、学部院、学号等个人信息,不符合填报要求者,取消参评资格;

2.评审内容为上一学年取得的成果,学生申报素材的规定时段为2022912023831日,非规定时段的申报材料不予接收;

3.每学期末导师可根据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情况,申请停发或减发表现较差的研究生的助学金。

联系人:张老师  041184707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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