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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2023-10-19  点击:[]

根据学校研究生奖励评定工作的安排,依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及《大连理工大学建设工程学部研究生奖励评定实施细则》,现启动2023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奖学金名称及名额

具体待定。

二、参评对象

1、研究生专项奖学金除设奖协议明确限定年级专业外,原则上面向2020级全日制博士生(直博生2019级)、2021级全日制硕士生(不含定向委培研究生)。

2. 应中交四航院奖学金设奖方要求,该项奖学金参评对象为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专业的研究生二年级学生,英语六级480分以上或雅思6.0以上(需提供六级成绩单或雅思成绩证明),学习成绩为前30%

三、参评条件

1基本条件与优秀研究生的参评条件一致;

2、符合设奖方协议规定的参评要求;

3、已获得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再次参评专项奖学金。

4所有研究生在同一阶段学习期间最多只能获得一次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已获得过任何一项专项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再次参评。

四、材料提交

1)申报表1份(见附件)。

2)附件一份,包括:

研究生所学公共基础课和必修课的成绩单;

《建设工程学部研究生评奖评优综合表现量化表(导师评价量化表)》;

《建设工程学部研究生评奖评优综合表现量化表(班级评价量化表)》;

相关支撑材料(包括论文、奖励等相关证明材料)。

量化积分计算表:请根据评奖细则将详细的赋值计算过程写在一张空白的A4纸上。

以上所有表格中,奖学金名称与综合评定情况不必填写,学习成绩只填必修课程成绩,表格填至导师评语。

由于时间紧急,若导师不在学校,在导师允许的前提下可使用电子版签名。

材料提交时间:10208:00-16:00(请严格注意时间,过时将不再收取材料)。纸质材料投递至综合实验三号楼208门前投票箱,提交的材料需用档案袋或夹子整理好;如提交的材料中缺少支撑材料,则视为无效,不可后补。

五、评奖须知

1.评奖细则为《建设工程学部研究生奖励评审细则20201月》

2.各位同学必须认真执行研究生奖励评定的相关规定,凡在奖励评比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人本年度各类奖励评奖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学校如面向非毕业年级下发新的专项奖学金,学部会另行通知补收材料。

相关未尽事宜请咨询学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方式:84707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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