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自信、自立、自强、创新的典型,激发学生拼搏、奋斗热情,引导学生自觉传承红色基因,争做“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的大学生,学部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建工之星”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
一、申请条件
(一)建设工程学部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热爱祖国、思想进步、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道德水平;
(三)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传承和践行大工红色基因;
(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良好,本学年无挂科;
(五)所参评奖项中有突出表现,能够起到模范带头和引领作用;
(六)遵守校规校纪,无违纪现象,原则上要求班级民主评议前60%。
二、奖项设置、具体要求
(一)奖项设置
1.尚德之星 2.科创之星
3.才艺之星 4.实践之星
5.自强之星 6.少数民族之星
(二)具体要求
1、尚德之星: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在自觉传承大工红色基因、弘扬社会正气、发扬建工精神以及现实的学习生活实践中以身作则,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体现奉献精神和担当意识。有见义勇为、舍己为人等突出事迹者优先。
2、科创之星:专心科研、勇于探索,具有良好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积极参加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取得突出成绩,或者在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获得国家专利,成绩卓著,具有广泛影响。
3、才艺之星:注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具有突出特长,并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在校级以上重大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学部文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4、实践之星:具备强烈社会责任感和担当精神,积极参加学校、学部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发挥骨干作用,表现突出,产生良好社会反响。
5、自强之星: 已完成评选。
6、少数民族之星:来自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爱祖国、热爱民族、拥护民族团结,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勤于钻研,热爱学校和班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能够在少数民族学生中起到先锋、模范、示范作用。
三、奖励办法
获奖者由学部授予“建工之星”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对获奖者给予1000元的现金奖励。
四、活动安排
设立组委会及评审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下列安排开展。
(一)启动(10月22日)
通过网站和团委微信平台发布“建工之星”优秀大学生评选通知。
(二)候选人推荐及申报(11月12日17:00止)
以个人为单位申报,申报者填写申报表、汇总表,每人原则上最多可申报一个奖项,若申报一个以上奖项者需要分别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dut_fhs@126.com
材料命名请以“**之星-姓名-学号”命名
(三)候选人资格审查(11月13日)
(四)打擂评审(11月1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辅导员另行通知)
打擂评审采取PPT展示+提问,评审小组由老师和学生代表组成,按照得票多少及事迹具体情况确定评选结果。
(五)拟获奖名单公示
对评选名单予以公示,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
(六)对获奖者进行表彰
五、活动说明
(一)该奖励与学校各类奖励可兼得,但“建工之星”各类别之间不可兼得。
(二)评选人数≤10人,各类别不限具体人数,评审组委会根据参评同学具体事迹确定各类别当选人数,如果某类别事迹不足以发挥引领示范功能,组委会将讨论决定是否设立该奖项。
该评选活动由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各级队、各班级团支部负责宣传,确保评选活动顺利开展。
建设工程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月9日